英銘立即問道:“你小小年紀,哪裡弄錢去?
”
“哥,我的手指頭很長。
”沈雪沒頭沒尾的對英銘說了一句。
英銘看着妹妹修長漂亮的手指,心中有着心痛:“等哥賺了大錢,送你去學鋼琴,你是不是很喜歡那架鋼琴?
”
他指着不遠處那架鋼琴問沈雪。
沈雪點點頭:“嗯。
”
她擡頭看着哥哥:“哥哥,我去問我爸爸要錢。
”
她原本想說,自己手指頭長,可以去爸爸哪裡用自己長手指頭偷,雖然沈雪還不知道為什麼手指頭長就可以當扒手,就可以偷,但是她覺得那位一身儒雅的彈鋼琴的叔叔說的一定沒有錯,他像個有文化的人。
他說她的手指頭長,适合扒手,那她就一定能偷到錢。
她很想告訴哥哥,她打算用自己的長手指偷爸爸的錢。
但,她怕哥哥打她,因為哥哥對她的管教還是很嚴的,哥哥肯定不允許她偷,哪怕是偷自己爸爸的錢呢。
沈雪話到嘴邊,便又改嘴說她去問爸爸要錢。
聽到沈雪這樣說,英銘立即苦澀的笑了。
他還以為妹妹真的有什麼好方法了呢。
他摸了摸妹妹的頭:“傻瓜,你爸爸隻有養你的義務,沒有養活我和媽媽的義務,你再去問他要錢,他還是會說是我和媽媽撺掇你去要的,以後他一個月連一千塊錢也不給你,可怎麼辦?
沒事,你不要去問你爸爸要錢了。
”
沈雪懂事的點點頭:“我知道了哥。
”
小小的沈雪看着哥哥吃完飯便帶着飯盒離開了。
她一路步行回家。
心裡總想着彈鋼琴的叔叔對她說的那句話,她的手指是适合做扒手的。
扒手,就是偷。
偷這個字很難聽,可沈雪一想到她和爸爸在一起的時候,爸爸甚至都不敢承認她是他的女兒,她要眼睜睜的看着爸爸新組成的一家三口幸福在一起,而把她當成乞丐的時候,沈雪就覺得,偷這個字,很舒服。
最起碼不用受人歧視了。
反正偷的是爸爸的錢,又不是别人的錢。
這樣想的時候,沈雪又會想到哥哥。
她很小的時候,才三四歲,看到大馬路上有個小孩子在吃棒棒糖,五毛錢一個棒棒糖,媽媽也沒錢買給她吃,沈雪看着那小孩子吃,她急的口水打濕了前面的衣襟。
後來哥哥放學回來了,看到這樣的沈雪,氣的立即呵斥沈雪。
可沈雪一看哥哥來了便覺得自己有幫手了,她沒有理會哥哥對她的呵斥,而是沖上前去,一把搶過對面那小孩的棒棒糖,也不管是不是别人在口中吃過的,沈雪塞到嘴裡就吃。
吃的甜蜜極了。
對面小孩‘哇’的一聲大哭。
當時英銘都看愣怔了:“雪雪你......”
對面小孩的媽媽聽到哭聲來到小孩跟前,一看沈雪仗這哥哥在身邊,把她家孩子的棒棒糖搶走了,那婦女氣的火冒三丈罵英銘和沈雪:“沒教養的孩子!
”
“有媽生,沒爹教!
”
“也難怪你們的媽媽是個神經病,活該!
”
“吃相難看死!
”
“沒教養的小孩!
”
一頓怒罵之後,便領了自家孩子又去買了一個新的棒棒糖。
而英銘氣的,牽了沈雪就回家,回到家的時候媽媽去出攤還沒回來,英銘就讓妹妹趴在腿上,對妹妹一陣毒打。
“還搶不搶!
”
沈雪哭的哇啦啦:“不搶了,嗚嗚嗚......”
“沈雪你給我聽着!
以後再讓我發現你搶别人,或者貪吃偷别人的東西,我打斷你的腿!
聽到沒!
”
沈雪哭的上氣不接下氣:“聽......聽到了,哥哥,聽到了......以後雪雪再也不搶别人的東西吃了。
”
打過沈雪,英銘也無比心疼。
他抱着妹妹:“以後哥賺錢了,買給你吃。
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