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01章
陳淵從小就長得好,皮膚白淨,五官精緻,跟人說話都細聲細氣的,有點兒像個漂亮的女孩子。
最早的時候,他還是很招人喜歡的。
殀
可惜,他父親是賭徒,母親是個酒鬼,兩個人遊手好閑,日子越過越窮。
沒錢喝酒賭錢怎麼辦?
就賣家裡的東西,東西都賣完了怎麼辦?
那就賣兒子。
賣了三次之後,就賣不出去了。
因為陳淵小小年紀就很聰明,記憶力驚人,他總能偷偷跑回家——買他的人,對他并不好,甚至有一個買家很變态,會把他折磨的遍體鱗傷。
雖然父母對他也好不到哪兒去,但是總比跟着那些買家強一點。
兒子也賣不出去了,陳淵的父母就開始幹一些偷雞摸狗的勾當。
剛開始是他們兩個大人偷,被人抓住就會被暴打一頓,還會被扭送到派出所,會蹲局子。
殀
但是,後來他們發現,讓兒子去偷就會好很多。
陳淵那時才七歲,長得又好,很多人不會防備他。
而且,他偷東西就算被抓住了,基本上也沒人會把他往死裡打,更沒有人會把他抓去派出所,最多就是罵幾句踹兩腳。
他父母發現了賺錢新途徑,從那以後,陳淵就成了父母的第三隻手。
他被逼着到處偷東西,有很長一段時間,村裡所有人都防着他,見到他就會驅趕他,不允許他跟自家孩子說話,也不允許他出現在自家門口。
陳躍家裡跟陳淵家裡是親戚,往上數三代都是一個老祖宗,但那個時候,陳躍家裡也都嚴禁他跟陳淵一起玩兒了。
所以很快,自己村裡便偷不到任何東西了,陳淵就被迫就去别的村子偷,去集市上偷。
殀
陳淵如果不願意偷,面臨的就會是父母兩個人的打罵。
他是個很聰明的孩子,很快就明白過來,甯願出去偷東西被發現被主人家打罵,也不願意回家被父母打罵。
因為别人看他是個瘦弱的漂亮小孩子,不會真的下死手,最多就是教訓一下而已,有的甚至會覺得他穿的破破爛爛太可憐,主動給他一點東西吃,給他舊衣服穿。
這比被父母打罵要舒服很多,他自己爹媽都是下死手打,打完了還不給飯吃。
一直這樣偷了三年多,他十歲的時候,偷到了一個硬茬兒身上。
那人也算是他們當地很有名的混混,他身上的錢也是剛從别人身上搶來的,沒想到轉眼就被偷了,而且他根本沒有察覺。
要不是身邊一個小弟注意到了,他的錢就被十歲的小孩兒偷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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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時候他可就成了天大的笑話了,死對頭還不知道要怎麼嘲笑他呢!
他怒火沖天,直接就把陳淵扣下了,然後叫人通知他的父母來給他下跪磕頭領人。
誰成想,混混從中午等到天黑,又從天黑等到天亮,小弟都去通知好幾趟了,那對父母仿佛沒有這個兒子似的,賭錢的繼續賭錢,喝酒的繼續喝酒,一個來領人的都沒有。
最後,是他小弟硬生生把陳淵父母都綁過來了。
兩個人一見到陳淵,不但不關心兒子一夜沒回家有沒有挨餓有沒有受傷,反而嫌棄他偷錯了人,給他們惹了麻煩,把他給罵了一頓。
小混混可不吃他們這套,他丢了面子,當然要找回來,對付小孩兒顯得他沒能耐,而且傳出去也不好聽,所以他隻能收拾小孩兒的父母。
他要砍掉他們一條胳膊,至于誰的胳膊,讓他們夫妻兩個自己定,反正他就要一條胳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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